近日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的若干措施》的通知,以13项具体措施从机构功能定位、基层能力建设、双向转诊机制、资金保障四个维度,对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做出系统性部署,基层康复医疗服务也迎来发展新风口。
二级医院拓展康复服务
文件要求优化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结构布局,动态消除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空白。其中重点提到,二级医院要稳定设置、优化功能,加强常见病专业建设,拓展康复、护理、安宁疗护、医养结合等服务,强化在三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。
三级医院要聚焦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,加强转诊会诊和住院服务,逐步酌减常见病复诊和诊断明确、病情稳定的慢性病等普通门诊。鼓励有条件的中医医院牵头组建紧密型医联体。
加强基层首诊和慢病管理
紧密型医联体内上级医院要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高血压、糖尿病、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常见病、慢性病门诊,提供诊疗和健康管理服务,并将专家团队普通门诊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延伸,逐步提高常见病、慢性病基层就诊比例。
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开展慢性病防控,推广健康生活方式和体重管理,促进多病同防共管,加强中医康复方案和技术规范在基层的应用。
畅通康复患者转诊通道
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内住院一体化管理,上级医院要主动为恢复期、康复期等的患者提供下转服务,并通过定期联合查房、远程会诊等方式指导后续治疗。
对二级医院来说,未来将成为上下转诊的关键节点,上接三级医院下转患者,下接基层上转患者,而康复、护理、安宁疗护等领域将成为未来的核心增量和盈利点。
文件同步提出要落实财政补助政策、年度新增医保基金适当向基层倾斜,基层医疗机构的康复设备需求也将快速释放。
上门康复服务获明确支持
文件提到,结合落实国家医保局“上门服务费”立项指南,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上门服务、安宁疗护、家庭病床等医疗服务,上门服务费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主确定,按规定报医保部门备案。
根据国家卫健委此前发布的《家庭病床康复服务标准》,上门康复医疗服务内容与管理新规正式落地,标志着全国康复上门服务全面进入标准化时代。未来社区康复、居家康复、上门康复,将会成为康复科室新的业务增长点。